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港养禽畜不得超过20只

2000-08-29 来源:光明日报  我有话说

香港环保署发言人日前宣布,凡在香港市区及新市镇内饲养禽畜超过20只即属违法行为。首犯者的最高刑罚为罚款10万元,重犯最高罚款达20万元。

环保署发言人表示,市民在市区及新市镇范围内饲养禽畜,会干扰附近居民,污染环境,因此需限定饲养数目。赛鸽属禽畜类,也应受到此条例的管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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